欧盟商标
程序
1.在其中一個馬德里成員國進行單獨申請(建議註冊”英國”或”法國”,費用按獨立國家申請計算)。
2.當“程序1”註冊成功,並獲發證書後,可選取其他成員國再進行共同申請(以20個起計,最多爲60個)。
3.按“程序2”遞交申請後,一般會於兩年內獲取證書。
4.如商標在所申請的成員國中受反對,有關商標在該國家便會失去法律保障。
如欲查询更多有关审计服务的资料,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,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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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其中一個馬德里成員國進行單獨申請(建議註冊”英國”或”法國”,費用按獨立國家申請計算)。
2.當“程序1”註冊成功,並獲發證書後,可選取其他成員國再進行共同申請(以20個起計,最多爲60個)。
3.按“程序2”遞交申請後,一般會於兩年內獲取證書。
4.如商標在所申請的成員國中受反對,有關商標在該國家便會失去法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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